参加竞买报名须知

发布日期:2010-04-14 08:44:47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须知。


  一、报名条件: 

  竞买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拍卖标的相应的经济能力。如果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主办拍卖机构或协办拍卖机构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审核失误而导致拍卖无效或其它法律纠纷的,则审核失误一方的拍卖机构负由此造成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竞买人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会开始日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拍卖机构咨询,竞买人应到现场查实拍卖标的现状,竞买人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可全部接受。一旦交纳保证金并举牌应价,则认定其竞买事实。


  二、报名手续: 
  1、现场报名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者为企业或单位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
  2、现场报名前按各标的要求向拍卖人网上指定的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如果保证金交款人不是竞买人,付款用途还要注明代XX竞买人付保证金。在竞买报名截止日期前,凭到帐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到主办拍卖机构或协办拍卖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报名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暂时不需要向拍卖机构交纳竞买申请资料,由拍卖机构核实到帐保证金后开通竞买权限,竞买条件即刻成立。 


  三、其他告知事项: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机构提供的拍卖资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慎重估价,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一经应价即表示已经完全了解标的情况和拍卖规则,愿意承担有关责任和履行相关约定。
  2、竞买人应事先去相关部门了解产权过户、办证所需税费。
  3、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只能参加自己相应保证金标的的竞买,不得参与其它标的的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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