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佣金的计算表
发布日期:2013-05-17 10:28:25
法院拍卖佣金计算表
(最高法释[2004]16号第32条规定)
成交额(万) |
费率 % |
计算公式(万元) |
200(以内) |
5% |
X1=N×5% |
200—1000 |
3% |
X2=200×5%+(N-200) ×3% |
1000—5000 |
2% |
X3=200×5%+800×3%+(N-1000)×2% |
5000—10000 |
1% |
X4=200×5%+800×3%+4000×2%+(N-5000)×1% |
1亿以上 |
0.5% |
X5=200×5%+800×3%+4000×2%+5000×1%+(N-10000)×0.5% |
注:公式中N表示成交全额;X表示分段费率计算并累加后佣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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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法院2012年度入选机构名单进行调整公告
- 广西高院关于对 2012 年违规拍卖机构责令整改的通知
- 广西高院关于全区法院评估拍卖信息统一发布工作情况的通报
- 广西高院关于开展2012年评估、拍卖机构集中报名和入册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年度审核的公告
- 广西高院《关于公布司法委托拍卖场所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