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地域范围:
在广西区内各市、县内,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并在拍卖后,可过户、可抵押,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
二、贷款项目物要求:
拍卖的房地产项目,已经取得(或已经具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双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非房地产项目拍卖,均不能取得贷款。
三、申请拍卖贷款流程:
分为“竞买预申请”及“成交即申请”两种 :
1、竞买前预审申请:
意向竞买人于《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规定的交纳拍卖保证金期限前5个工作日(越早越好),直接与我公司电话联系(梁先生:15907717100),沟通拟竞买项目物、拟贷款金额等情况,并根据我公司联系人的指导,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A. 准备竞买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均为复印件);
B. 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并打印个人或家庭房产登记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C. 前往银行打印竞买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信息,需加盖银行印章;
D. 前往联系人指定的当地银行营业部,签署委托查询个人征信的《委托书》,并提交上述资料供该银行进行贷款预先审核;
竞买人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并拍卖成功后,买受人与我公司签订借款及居间合同,我公司即安排通过银行向法院指定帐户转款。
注: 1)竞买人在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2)我公司在此过程,除双方事先达成约定,否则绝不会要求竞买人支付任何款项或要求任何转款操作,谨防电信诈骗。
3)竞买人在通过银行贷款预审后,在此后六个月内,再次参拍,通常无需再经上述预审手续;但因上述申请信息发生变化、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拟申请贷款额增加等情形,仍存在另行预审的可能;或者,在预审通过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银行要求再次审核的可能。
4)如竞买人符合当地(当时)限购限贷政策的,亦将不能取得贷款。
2、拍卖成交后申请:
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买受佣金后,必须立即向与我公司电话联系(梁先生:15907717100),沟通成交项目物、拟贷款金额等情况,并根据我公司联系人的指导,立即着手完成以下申请工作:
A、 准备买受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均为复印件);
B、 前往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并打印个人或家庭房产登记情况的书面《证明》;
C、 前往银行打印竞买人近六个月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信息,需加盖银行印章;
D、 前往联系人指定的当地银行营业部,签署委托查询个人征信的《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并提交上述资料供该银行进行贷款审核。
买受人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后,买受人与签订借款及居间合同,我公司即安排通过银行向法院指定帐户转款。
注: 1)买受人在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2)我公司在此过程,除双方事先达成约定,否则绝不会要求竞买人支付任何款项或要求任何转款操作,谨防电信诈骗。
3)我公司及银行在任何情况下,对买受人未能在法院规定的付清全部拍卖款期限前取得贷款,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故请买受人尽可能采取拍卖前申请方式,或自备充分资金。
4)如竞买人符合当地(当时)限购限贷政策的,亦将不能取得贷款。
四、竞买人自有资金准备:
1、支付法院规定的拍卖保证金(以法院公告为准);
2、支付拍卖成交价款不低于30%的款项(含拍卖保证金);
3、支付拍卖佣金(目前按成交价的5%计收);
4、支付我公司居间服务费用(目前按贷款额的2%计收);
5、支付拍卖项目物的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各项税、费;
6、其他由法院、拍卖公司提示或依法应当承担的费用。
注:
1)如根据竞买人现有房产情况,拟竞买房产性质,结合现行的银行房贷政策,我公司及银行仍有可能要求竞买人提高所需准备的拍卖资金数额。
2)拍卖参考单价与最终成交单价存在价差,建议竞买人应事先对自身出价及资金准备所有预计。
五、我公司垫资方案:
1、垫资费率:年化费用封顶24%(即每月2%);
2、额度高:单笔项目物最高可借500万元;
3、放款快: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6日内;
4、还款自由:利息可每月结,也可本息一并结付;提前还款无违约金。
六、我公司垫资款的偿还:
1、买受人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2、拍卖项目物取得新产权登记并抵押至银行名下后,由银行直接代买受人向我公司归还垫资款,双方结算约定利息。
3、买受人此后按申请银行购房贷款,每月偿还银行本、息即可,利息按买受人与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人:梁先生 咨询电话:159077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