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数及佣金分配

发布日期:2012-05-24 10:50:40

本建议仅供委托机构参考:

委托标的额500万内,确定1家主办拍卖机构;

委托标的额500万--2000万内,确定2家主办拍卖机构;

委托标的额2000万--20000万内,确定3家主办拍卖机构;

委托标的额20000万以上,确定4家主办拍卖机构共同招商、组织拍卖会。

 

通过某个协办拍卖机构寻找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的,提供买受人的协办拍卖机构佣金提成比例扣除费用后提取40%,剩余的佣金由中标的几家主办拍卖机构平均分配。

说明:希望金额大标的引进多家拍卖机构参与主办拍卖、全国其他拍卖机构参与协办是联拍网拍卖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结果:一方面,利用佣金分配吸引全国拍卖机构参与招商、力度加大,实现了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相互制约、清除独家垄断,包括联拍网在内的各方当事人都能规则性的履行自己职责。第三方面,大标的多家机构共同分配佣金不会再出现“槌子一响、黄金万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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